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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要回原工作地吗?如何查询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看这里

劳动午报 2023-12-26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

如何查询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自由职业者可以评职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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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权威解答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去原工作地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可以直接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也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通过认证即可完成申请。



如何查询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其中涉及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13项,并明确了实施部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相关报考条件可咨询具体实施部门(单位),或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可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板块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自由职业者可以评职称吗?如何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


可以。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


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可根据属地原则申报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



社保卡旧了可以重新办理新卡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在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等情况下可以申请社保卡换领。


补领、换领社保卡,可以通过社保卡“跨省通办”服务或者当地社保卡管理服务机构网点、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及线上服务平台办理。



关于视同缴费,国家政策规定是怎样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计发相应的待遇。



在两个单位都有企业年金,可以分开领取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后,新就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账户。


待职工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时,从转入后的企业年金账户领取。



之前在企业缴纳的社保,中间停缴几年,后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都是累计计算的。


然而,社保中断是有影响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其他关于养老金计发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相对越高,如果中断时间太长,累计的缴费年限相对少一些,养老保险待遇也会相对低一些。



没有工作,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


按现行有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是否需要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如果职工是随单位参保,退休手续由单位办理。


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已超过15年,之后无工作未再缴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养老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申办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有两条必要条件,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时间大于等于15年。若符合此两条标准,则可以申请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在其他关于养老金计发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保险待遇就相对越高。



办理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会影响失业登记的有效性吗?还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失业保险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加强失业登记动态管理,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注销其失业登记,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告知(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及无法取得联系的除外):


(一)超出登记年龄: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处于就业状态: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终止就业要求: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各地确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电子社保卡申领和使用是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只要本人持有实体社保卡,即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全国渠道和实体社保卡发卡地授权的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申领使用电子社保卡。


自2021年1月1日起,申领、补换第三代社保卡时,将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实名登录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发卡地人社部门APP和社保卡服务银行APP等同步申领渠道(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经本人同意后,可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换新社保卡后,原卡的银行账户资金能转到新卡吗?其他会受影响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在进行社保卡换领时,银行账户资金不受影响。


如换卡后仍为原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资金可以转至新卡,需持卡人认证后方可使用。


如更换为其他的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按照管理要求应在一定期限内注销,持卡人需自行转移原卡账户资金。


关于社保卡银行账户的其他问题可拨打社保卡服务银行服务电话咨询。



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电子签名法》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社会保障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亚静
校对: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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